1.零申報的概念: 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,公司在香港無經營,則該年就可向政府申請零報稅,意即無營業(yè),申請免于做帳、核數和繳納稅款。
2.辦理時間: 一般新公司會在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(fā)來的利得稅表,零申報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一個月內持填報好的利得稅表去稅局報稅。
3. 延誤報稅的處罰: 延誤報稅,稅局會根據延誤時間的長短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,罰款金額為HK$1200元
4.辦理流程: 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——>記錄備案——>聯系公司股東,了解到公司無營運——>寄出稅表及零報稅確認書,由一個股東簽字并寄回——>交付報稅費用——>交由香港會計師辦理報稅事項——>辦理完畢,通知該公司
5.代理做帳、核數報稅凡是在香港有經營的有限公司,須妥善儲存適當的賬簿,并制定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,在經過執(zhí)業(yè)會計師的審核(核數)后,按期向香港政府報稅。